大會聲明
就近日有關【青年動漫電玩創意創業大賽】(「本計劃」)的創意大賽得獎者及創業計劃入圍隊伍的評論,大會希望可以做出以下澄清:
1. 【青年動漫電玩創意創業大賽】的目標旨在激發本地青年人的創意潛能,並協助其建立具潛力、可持續發展的動漫電玩初創企業。今次比賽,除了考慮創意,也要考慮創業的部分,重視由設計概念,到最後製成品及創業企劃,均非常重要。由業界專家、組成的評審團,經初選、覆選及最後國際評委的嚴謹評審,從眾多參賽隊伍中遴選出10組擁有嶄新的動漫創業概念以及周全企業營運計劃書的參賽隊伍。
2. 本計劃的鼓勵參與的青年創業,參賽團隊必須成立一間新公司參加計劃,或參賽團隊可以以一間已成立而未營運的公司參加計劃。 創業往往不是一次就成功的,有創業經驗而不成功的參加者,大會是容許的,因而大會沒有限制參加者必須從未參與或營運其他公司;然而,進入最後15強的參賽者需要簽署一份聲明,確認沒有持有任何營運中的同類型業務公司。
3. 根據大會的守則,參賽團隊可使用全新或未曾商品化的品牌創意概念參加。創作概念及設計沒有限制必須是在本計劃推出後進行。 參賽團隊亦可以使用已經生產或創作的品牌創意概念參加,再發展全新的產品和服務,但參加者必須先獲得品牌概念的版權擁有者的授權。
4. 事件引起關注及討論後,大會秘書處已經要求金獎得主,提供相關的文件,就有關的疑問作出具體的回應。 經核實後,大會秘書處認爲申請者符合大賽規定。 其後,主辦機構再約見金獎得主,就有關疑問作進一步了解及核證。在整個審核過程中,金獎得主配合查詢,隨了提供相關法律文件,亦確切回應願意作出書面聲明。
5. 金獎得主,雖然有過兩次成立公司的經驗,第一次,公司因爲嚴重虧損,沒有成功,而另一次,金獎得主是在比賽接受報名前成立,屬剛起步的初創企業,他也按照規定向大會申報,退出該公司,符合大會的規定。大會認爲金獎得主得獎,沒有違背本計劃鼓勵年青人創業,和鼓勵失敗創業者再次創業的原意和精神。
6. 金獎得主今次參賽是以新公司參加;有關遊戲的概念,屬於申請者的舊公司的創作,其版權完全是申請者所擁有。雖然遊戲的概念在年前設計,亦曾嘗試透過眾籌開發,但未能成功,最終從未正式開發,亦沒有作正式商品化生產及製作,故此符合參賽資格。
7. 關於懷疑抄襲的爭議,根據大會的守則,所有【青年動漫電玩創業大賽】的參賽者,已經簽署聲明,確保在本計劃中創作及最後製成品不會侵犯他人的版權;按照參賽規則,倘若參加者如違反計劃中列明的條款及細則,如侵犯他人的版權,主辦機構有權撤消任何申請及要求得獎者退回全數獎金及資助。
8. 除了鼓勵青年創意創業,青年動漫電玩創意創業大賽的目標是鼓勵各界領袖及專家一起支持參賽團隊的青年人將他們的創意概念商品化及加強與業界合作。支持我們的每一位顧問,嘉賓及評判都以義務身份盡心盡力為比賽把關和協助年青人實踐理想。我們在比賽的過程中一直寄語參賽者成敗得失是創業的必經之路,而我們希望可以透過這次比賽鼓勵各界更多的支持及協助,推動整個動漫電玩生態良好發展,感謝各位的意見,包容,支持及理解。
大會秘書處
2017年11月13日